爸爸打妈妈,结果被3个儿子揍了,是对还是错?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被丈夫家暴的妻子,被父母家暴的孩子,他们往往在一生中,都无法摆脱过去生活的阴影。
冷漠、吵闹和撕打,从新婚时的相敬如宾,在生活的重压、人情的羁绊和机遇的捉弄下,最终变成了一场再也醒不来的噩梦。
然而“家庭暴力”,不是靠外人调节和法律条文,就能彻底改变的。表面上的暴虐言行,实质是劳累、贫困、偏激、抑郁和疾病的外溢。
在夫妻感情游荡在聚合边缘的家庭,丈夫要么是又懒又穷,要么是为富不仁。
但只要男人挥出了拳头,作为弱势群体的女人和小孩,肯定会在情感、性格和生活上,同时遭受到无法弥补的创伤。
现实是,只有在家庭行将破裂的前夕,母亲和孩子才会想到求助法律的武器。
01
在安徽周边的农村里,就有一位习惯了对妻子拳打脚踢的“家暴男”张三(化名)。
然而在偏僻贫穷、思想守旧的乡村,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都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违法违规,但是在很多中老年人的眼里,早已经是司空见惯。
正所谓,“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
这位“家暴男”和妻子之间的恩怨情仇,周围的村民早已有所耳闻。反正只要村子里响起噼里啪啦的扔东西声,撕心裂肺的女人小孩哭声,十有七八就是张三家又开始闹了。
更无语的是,这两口子吵闹撕打了这么多年,还是拉扯大了3个龙精虎猛的儿子。所以说这样的怪事,谁都看不懂。
你说夫妻感情不好吧,3个儿子都生出来了;
你说夫妻感情好吧,老公天天打老婆,可是村里人都耳闻目睹的。
反正就这样,张三也没多大本事,他的能力和财力只能维持眼前这个农村家庭的吃穿用度。或许在村子里和厂子里,张三见了村长和领导,都会点头哈腰地笑脸相迎。
但是在家里,他就是这套房子里的“NO.1”!
02
从20多岁结婚,到小儿子都上了高中,按理说,张三的家暴做法也该歇歇了。
毕竟妻子再唠叨、再犯错、再没眼色,也把3个孩子都培养成了高中生和生。而张三就和大多数农村男人一样,有机会就出门打工,赚了钱就到处打牌,回到家里还要对老婆发脾气、甚至是拳打脚踢。
问题是他家里3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难道是吃素的吗?
实际上,最令孩子痛苦和羞辱的,就是爸爸打妈妈。
因为外人欺负家人,自己还可以上去吵两句、挥两拳,可要是爸爸打妈妈,甚至是长达十多年的侮辱、吵闹和撕打,孩子们从3、5岁懂事起,到12岁青春期,再到18岁告别未成年,如果从小到大都眼睁睁看着自己家里的撕打和哭喊在一天天地持续。
那么孩子的心里,究竟会怎么想?
在小学阶段面对家庭暴力的孩子,会因为畏惧而逃避;
在初中阶段遇到家庭暴力的孩子,会因为厌恶而憎恨;
而到高中时期看到家庭暴力的孩子,很可能就不只是旁观了!
因为作为青春期临近成年的孩子,尤其是男生,不但膀大腰圆,而且对自我和家庭相关的事情都有了许多明确而执拗的看法。
所以大多数神志清醒的中年父亲,或许在孩子年幼时经常和老婆吵闹打架,但到了孩子懂事以后,一般会相对收敛一些,避免让临近成年的孩子看见,激发出难以控制的局面。
换句话说,很多“家暴男”喜欢打老婆、揍孩子,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脾气恶劣、精神偏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人体弱,孩子幼小。
等到孩子长大了,能给妈妈撑腰了,很多“家暴男”也就怂了。
除了这个“脑子不合适”的张三。
03
但凡是个理智清醒的中年男人,不管是从教育还是情商方面来讲,看到3个膀大腰圆的儿子都待在家里,还敢对妻子出言不逊、大打出手,甚至打到吐血?
毫不意外的是,这一次鼻青脸肿的不再是妈妈,而是十多年来始终冷漠寡情的爸爸。
3个孩子看到“家暴男”张三再次对妻子挥动拳头,忍不住怒从心起,将这位老父亲七手八脚地摁在地上,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那么这样的行为 ,到底是对还是错?
正所谓,“严父慈母”。
在大多数中国家庭里,父亲都是孩子心中以身作则和严肃伟岸的印记。而极少数“家暴男”的暴力倾向,势必会给夫妻关系和亲子感情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更重要的是,会给孩子造成延续一生,足以彻底改变其性格和人生的童年阴影。
像张三这样,秉持着“大男子主义”的粗暴父亲,对老婆孩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认为孩子就应该无条件听老子的,老婆就应该事事都听老公的。把好好一个家,经营到这幅田地,乃至被3个亲生儿子摁在地上暴揍,也就不奇怪了。
总之,很多家庭教育问题,包括夫妻感情和父子关系的困境,大多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必然结果。
但凡一个家庭里出现一个暴戾寡情的父亲,最受伤的不是拳脚下鼻青脸肿的母亲,而是蜷缩在屋角里,手蒙着眼睛,瑟瑟发抖而绝望无助的孩子。
所以说拒绝家庭暴力,就是关爱我们的孩子。
殴打属于民事犯罪,可根据民事诉讼法依法量刑!除此之外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幸福就是在你非常饥饿的时候,有一个冷馒头;
幸福就是在你非常寒冷的时候,有一盆碳火;
幸福就是在你回家的时候的时候,饭菜已经端上桌子上来了;
幸福就是你在被人误会时,你的爱人总会站在你的身边。这种行为涉及刑法中规定的两个罪名。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家庭暴力犯罪,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犯罪主体上,两者一般都是家庭成员;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两者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的客体上,都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对被害人的打骂等行为。但是虐待与故意伤害仍具有一定的区别。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此外,虐待罪有一个加重情节是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类似,但引起死亡或重伤的原因却截然不同。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往往是由于长期的打骂、摧残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被告人长期虐待行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都是一次行为造成的。所以最终使用何种刑罚,还要具体看殴打的过程和后果。
这是孩子的一种叛逆心理,他希望家长能够用大人的眼光,大人的语气来对待他,他想证明自己长大了!同时也觉得父母越来越罗嗦了!望采纳肯定是长期受不了家长,最后小宇宙爆发了呗叛逆是家长长期的专制造成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孩子受不了了。呵呵,有一句话说是狗急了还跳墙呢。看是不是你自己的问题。把心结打开。小孩很容易叛逆的,如果是他自己的错,那就是你平时太惯了,要不就是爷爷奶奶太爱,他们带了很久交到你手中,自然也不好管理,还有就是你和他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大多时候是因为孩子处于口、手和脚的敏感期,他热衷于用口、手、脚探索世界,认识事物,探索的范围当然会包括他人的身体,于是出现了“咬人”、“打人”、“踢人”等攻击行为。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还没有掌握人际互动的方法。当他的语言还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思维的时候,情急之下常常出现用有冲击力的身体动作替代。他可能只是表达“你让开别挡着我”“你不要弄我的东西”,但是话未出口已伸手推搡或抢夺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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